公众留意须知 |
一,本栏目仅用以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交流
。不用以公众互相之间的交流,公众可就政府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进行咨询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二,留意人需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,并承担一切因留意行为而直白或间接引
起的担保人的法律责任。
含有下列内容的留意不予发布和答复:
违反中华民国法律。法规及违反改革开放时间和四项基本原
则的;
2,攻击他
人内容的;
根据未经证实的消息提出相关问题的;
4,含有商业广告内容的;
三,公众交由的留意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,只有吻合本须知规定的留意才准予发布,不吻合留意规定的
将予以删除。
四。对我们认为要求答复的留意。本栏目将视留意的现实性内容,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是什么意思内。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答复。因此请留意者务必容留真实的联系方式英文。
五,对我们认为不需答复的留意,将转交有关部门作为工作参阅。以越发改进工作。
六。凡在本栏目留意, 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队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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